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,在離婚時對共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予以公平分割,《婚姻法司法解釋三》第7條規(guī)定: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,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(三)項的規(guī)定,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,由夫妻共同償還余款的,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,婚后父母出首付買房離婚怎么分配,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