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使用規定》第四十二條規定: 機動車駕駛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,駕照檔案注銷了幾天可以考試,注銷是指到期或不適應法律規定的情形出現而依法注銷,喪失民事行為能力,注銷駕駛證可以立即到駕校重新考取駕駛證,在一個記分周期結束后,或者年齡在70周歲以上,死亡;年齡在60周歲以上,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被吊銷或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,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