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工資、獎金;(三)知識產權的收益;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;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方式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,《婚姻法》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,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