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)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;集體企業改制后對職工如何安置,(五)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,重新簽訂勞動合同,(七)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,【法律依據】對職工的安置基本上是兩種情況:(一)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;另一種就是繼續上班,一次性發放經濟補償金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