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在北伐后民國18年公布的《公務員任用條例》基礎上,類似軍人之軍銜、古代中國官員之品級,薦任九職等任用資格是什么意思,職等分別對照分為三階共九等,公務人員有官等及職等區分,最終在行憲后成型《公務人員任用法》,公務員所取得的官等,要依考試院銓敘部來核定何種官等、職等與任何種職務的關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