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,【法律依據】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,離婚夫妻怎么分割婚前房升值部分,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,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,若屬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購,夫妻一方個人財產(婚前房產)在婚后產生孳息和自然增值,